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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補修】114學年度高三重補修學生名單及開課課表(0526更新)

0526更新修課名單

修課注意事項
(一) 除公、喪假外,若重修課程期間有任一階段缺課時數超過該階段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全學年重修科目不予成績考查並以零分登記。
(二) 各科的第一節課務必準時出席,授課教師將說明成績計算方式,若因缺席而不清楚上課及成績計算方式請自行負責。
(三) 請同學審慎選課並準時出席,若因個人疏失選錯課或缺課,學校將不受理退費之申請。
(四) 參加重修課程之學生,一切服裝儀容、請假,均應按學校規定。請按正規流程辦理請假手續並檢附相關證明給任課教師,不符合者以曠課論。非下列類別之請假或曠課達 1/3 總時數,則無法通過重補修。請假類別限定:(1)喪假(檢附訃聞)、(2)病假(檢附醫生證明,不能附收據)
(五) 高三6月重補修範圍為高三上、下學期課程,若需下修高一、高二學分,請務必留意校網重補修專區公告之7-8月重補修相關時程。(高一、高二學分選課時間為07/04-07/05"系統線上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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