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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115年度見賢思琪服務學習楷模王評選活動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5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畫辦理。
二、本案重點說明如下:
(一)評選方式:
1、評選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2、評選類別:社團楷模王、指導教師楷模王、特色服務學習方案及高中學生楷模王。
3、評選標準、各獎項獲獎名額及獎勵:請參閱實施計畫。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班級數6班以上者。
(三)表揚及獎勵:
1、社團楷模王:由基金會頒贈獎狀1幀(參與學生每人頒發獎狀1幀)及獎補助金5,000元。
2、指導教師楷模王:由基金會頒贈獎狀1幀及獎補助金3,000元。
3、特色服務學習方案:由基金會頒贈學校獎狀1幀及獎補助金6,000元。
4、高中學生楷模王:由基金會頒贈獎狀 1 幀。
5、另依據「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辦理敘獎。
(四)送件方式:
1、截止時間:1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以郵戳為憑或專人親送,逾期不予受理。
2、送件地點: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學務處(241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新北市115年度見賢思琪服務學習楷模王評選活動報名資料」之字樣。
3、本案聯絡人:三重高中學務處王可杰主任,電話:(02)29760501,分機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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