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bn1
:::

資訊分類清單

活動宣導

:::

一、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申請期限:自115年9月10日至同年10月10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參閱。 https://www.tf4dr.org/relief_rules/3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