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國中部新生入學分發說明
114學年度國中部新生入學分發說明
★本校國中部七年級於114學年度為額滿年段,新生作業流程如下
~5/29(四)校網首頁公告新生錄取名單(15:00後)
~6/2(一)-6/3(二)新生入學通知寄達各國小
~6/4(三)-6/8(日)正取新生線上報到
~6/9(一)正取新生現場報到(因故未能線上報告則進行現場報到)
~6/10-6/18寄發遞補通知及現場報到
~6/20(五)新生現場報到及施作編班能力測驗
★本校國中部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皆依據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作業要點第5點"
內容如下:
五、國民中學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公告為額滿學校時,其新生分發入學辦理方式如下:
(一)新生應與父或母或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並持有第四點第一款各目所列之任一證明文件。
(二)符合前款規定之新生,依下列順序,分發入學至額滿為止:
1、該校學區(含自由學區)學籍滿二年之國小畢業生,且其兄弟姊妹就讀該校者。
2、該校學區(含自由學區)國小畢業生,依學籍設籍先後順序;若學籍設籍順序相同者,則依戶籍設籍先後順序決定之。
3、非該校學區(含自由學區)國小畢業生,依戶籍設籍先後順序。
(三)依前款規定分發至額滿後,其餘未受分發之學生應依其志願,由學校填具轉介單,改分發至鄰近未額滿學校,並依本局核定之原額滿學校改分發順序進行分發。改分發學校除經本局核定額滿外,不得拒收學生,改分發之學生無須再遷戶籍。
(四)額滿學校依規定辦理分發報到後,學校仍有缺額時,應在七月三十一日前,依候補名冊依序通知遞補分發至額滿為止。候補名冊依第二款之規定排序。
前項各款規定,應於新生入學通知單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