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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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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 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19日臺教社(一)字第1132400799號函暨教育部113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配合每年教育部舉辦之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活動,並鼓勵市民養成持續學習習慣,爰舉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及表揚活動。

三、本案選拔對象如下:
(一)學習者組:以設籍本市之年滿18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在學學生指具正規學籍,如補校、進修學校、國民中小學、高中、大學、研究所),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發展個人生涯,力求自我實現,足為學習表率者。
(二)教學者組:以年滿18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在學學生指具正規學籍,如補校、進修學校、國民中小學、高中、大學、研究所),進行本市終身學習教學活動達10年以上。發展個人生涯,力求自我實現,發揮專業技能與知能,持續推動終身教育,足為教學表率者。

四、承上,由本市所屬各機關學校、樂齡學習中心、社區大學及民間團體進行推薦,並由本局組成複審小組辦理之。

五、請貴單位依旨揭計畫辦理推薦事宜,準備送審資料檢核表2份、報名表正本2份及影本8份(填寫完整且有推薦單位用印)、優良事蹟表10份、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正本1份、終身學習事蹟照黏貼表正本1份、報名切結書(教學者組)正本1份、戶籍證明文件正本1份及佐證資料(含照片、影片)10份等資料,併同相關文件電子檔光碟一式2份,於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免備文送至本市安坑國小(收件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36號終身學習資源中心收),聯絡電話:(02)22127008,俾利辦理評
選作業,郵寄後2天請再以電話確認。


六、本案預定於113年5月30日(星期四)前公告獲選名單,表揚活動時間另行通知;得獎者將擇優列為本局推薦當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名單,依教育部期程送審,請各單位踴躍推薦。


七、本案計畫及推薦表格電子檔可同時於本局網站教育公告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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