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之申請開始收件,收件截止日為9月22日止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之申請開始收件,收件截止日為9月22日止。
除國中、國小無須繳驗證件外,且無領有各項補助者,餘請填具:
(一)申請書1份,
(二)學雜費收據正本,如係影本應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轉帳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
又如係在本校第一次申請時,請繳驗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
另公教人員已依「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選擇減免其子女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學雜費或 '高中全面免學費'等補助,不得再請領子女教育補助. (註:擇優申請)
申請表填寫請至本校網站下載
(竹中首頁>行政處室>文件表格下載>人事室>福利>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
教育部學費減免相關圖解如附
除國中、國小無須繳驗證件外,且無領有各項補助者,餘請填具:
(一)申請書1份,
(二)學雜費收據正本,如係影本應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轉帳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
又如係在本校第一次申請時,請繳驗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
另公教人員已依「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選擇減免其子女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學雜費或 '高中全面免學費'等補助,不得再請領子女教育補助. (註:擇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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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費減免相關圖解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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